法规
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的主要区别
2021-01-07 08:57  点击:32

  众所周知,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在我国,如今依法治国的基本背景之下,一纸合约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张交易保证,违约者将会按照合同以及法律进行赔偿。那么在合同有关的法规中,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无效合同是违反合同法律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因而,所订立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是无效合同,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应该根据其造成的法律后果,给予必要的处理。

  合同解除,广义上,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使合同关系提前消灭。狭义上,仅指单方行使解除权的解除。

  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都使合同对当事人失去了拘束力,产生溯及既往的后果和恢复原状的法律义务,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无效是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当成立;合同解除是消灭已生效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对合同效力提出主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3、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而导致无效,应当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合同解除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对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的主要区别的相关介绍,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是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区别与定义的,包括各自法律后果、产生的原因等都是有所不同的,其详细区别可在法律规定中看出来。掌握了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对大家来说,遇到合同纠纷时能够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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