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孤儿院领养条件有哪些,如何进行领养程序
2020-12-19 16:28  点击:10

  在孤儿院进行相关的领养事务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不然就会导致相关的领养程序失败,没有相关的法律关系。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入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这是全部程序的中心环节。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关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处理。

  2、基层政权或户籍部门。在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可由乡、上海化妆品清关代理进口丨化妆品,镇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将来拟以统一经公证机关办理为宜。

  看到这里,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领养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不然是不行的。好了以上就是孤儿院领养条件有哪些,如何进行领养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相似现货发现更多相似的商品>,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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