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行政案件是需要有行政赔偿的,对于在行政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来说,如果造成了相应的损害时,是可以提出行政赔偿的,那么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
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
1、对已立案的行政赔偿案件,看纸书、听书……读屏时代,你的阅读方式变了吗?由案件受理机构送有关业务工作部门办理,特殊情况外,也可由案件受理机构直接办理。
2、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处审核。
3、政策法规处对承办部门的意见应在十日内进行审核,报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5、对不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不予赔偿的,制作《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加盖机关印章,并送达赔偿请求人。
6、对本机关不负有赔偿义务的申请,应通知赔偿请求人向有赔偿义务的的机关提出。赔偿义务人是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的,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收案后移送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这一规定明确了在一般情况下,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致害的行政机关以及致害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机关。
1、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能够通过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方式赔偿的,应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方式赔偿。山东济宁龙锋吊车厂 热销12吨东风 起重机工程机械 吊车 汽车吊支,
3、行政赔偿费用由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
4、经过行政复议的赔偿案件,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作出复议加重侵权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是赔偿义务机关的,由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向受害人支付全部赔偿金后,再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结算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行政赔偿主要针对的是行政主体的违法职务行为,如果是行政主体主观故意的个人行为则不是行政赔偿的范围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