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德山教授近日表示,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委联合发布《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对打击虚假广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对搜索服务提供商发布违法信息的相关监管,亟待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提供解决办法和措施。
王德山在“构建真实安全网络搜索环境座谈会”上表示,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特别是假医药信息情况屡禁不止。网络搜索引擎对这类虚假信息发布监管不到位,是一种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他建议,首先应扩大《广告法》的责任主体,提供网络搜索的机构也应纳入到《广告法》的规范之列,与广告发布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
王德山认为,搜索服务商其实就是一个招揽顾客的部门,企业发布广告,给搜索机构提供报酬和有偿服务,在发布者与消费者之间就起到了桥梁作用,所以它发挥了同样的传播作用,理所当然应把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纳入到《广告法》当中。
王德山建议,明确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比如提供搜索推广的企业,除按照广告费之外,还可按点击量等规定处罚数额。王德山表示,目前广告法处罚额度还比较少,正是由于违法的成本远远低于它的收益所以企业才会肆无忌惮。如果不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打击,就相当于对合法经营者进行打击,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他创造的财富。只有从法律上设置较重的处罚,才能对违法者心理上能够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
王德山说,对于因误信互联网虚假信息造成的伤害,消费者的救济途径主要是协商、调解、诉讼、投诉等。这些形式对消费者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一些适用条款,这是解决当前搜索引擎发布违法信息的有效途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