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10月29日电(任春华)10月27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地区两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发布五起典型案例。
通报情况显示,2019年至今,地区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件,其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件(二审刑附民1件、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审结2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12件(其中刑附民10件)、审结8件。涉及的刑事罪名主要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采矿罪等类案件。受理环境资源类(非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19件,审结458件,未结61件。其中,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8件,审结15件,未结3件;受理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501件,审结443件,未结58件。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采矿权、探矿权纠纷;林权纠纷;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建设用地纠纷等领域。
发布会上总结了地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做法,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强化组织领导,筹划推进审判组织建设,出台十一条措施,积极拓展环境资源司法工作,率先设立全疆首家环境公益审判实践基地及环境资源法官工作室,构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布局网”;力促协调联动,积极争取与政府环境监管职能部门建立告知、专家咨询、执行监督全流程沟通机制,加强与公诉机关的协调联络,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织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合力网”;靠前舆论引导,提炼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不断推进环境司法公开,广泛拓展宣传渠道,编织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法律网”。